● 国家医保乙类
● 全球最畅销的解热、镇痛药
适应症状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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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布洛芬咀嚼片
商品名称:邦奇
英文名称:Ibuprofen Chewable Tabaeta
汉语拼音:Buluofen Jujue pian
【成 份】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化学名称为:а-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性 状】本品为粉红色片,味甜。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 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规 格】 50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 |
体重(公斤) |
一次用量(片) |
次数 |
3 |
13-15 |
2 |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4-6 |
16-21 |
3 |
|
7-9 |
22-27 |
4 |
|
10-12 |
28-32 |
5 |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 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 忌】
1.对本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 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贮 藏】密封,室温保存(10℃-30℃)。
【包 装】药用塑料瓶,24片/瓶。
【有 效 期】暂定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41232005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 20052720
【说明书修订日期】2007年8月13日
【生产企业】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