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4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向8个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征求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此之前发改委药品价改方案已经多方意见征求,征求对象包括地方物价系统、卫计委及人社部等相关政府部门。
本次意见稿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近期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让药品实际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1、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2、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多方参与价格谈判形成机制。
3、目录外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