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经卫生部通过,并于2013年2月19日正式发布,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于新GSP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陈列和储存、人员资质做出了规定,行业普遍认为其出台将淘汰大量规模较小、经营不规范的零售企业。
执业药师稀缺
引发行业忧虑
此次新规中的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一个清晰的趋势是,监管部门将严格要求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一个药店将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但是,现在国内执业药师数量与需求相比严重不足。”中国医药物质协会副会长徐郁平介绍了协会通过调查了解到的统计数据: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总数不足13.5万人,而统计上来的药店总数超过42.3万家。也就是说,按照一家药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最低比例计算,缺口近29万人。
这一问题会不会导致大量零售药店关门?据行业人士介绍,目前一些地方采用了折中的办法。比如,江苏省的规定就是新开的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而老的药店在重新换证时,才要求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药店5年一次换证,这等于给了企业准备的时间。
无力经营的药店
可转卖给大型连锁企业
“新版GSP提高了医药流通企业的进入门槛,将把不合格的企业清理出局。”一位医药零售业人士表示,有的药店关门,有的药店将卖给其他大型连锁企业。
对于很多有规模的医药流通企业来说,等待更为严格的GSP出台已经等了很久。在GSP标准不够严格的情况下,投入高的大企业和小企业竞争并不占有优势,因为小企业往往不讲规则。
“一些小零售药店卖货不开发票就是一个例子。”该人士同时表示,这些小药店进货、出货都不开发票,也没有任何记录,它们可能通过不正规渠道采购了回收的药品,因为没有记录,原来不能流通的过期药就会在市面上流通,而且还逃避了17%的增值税。现在,新版GSP的规定是:“医药流通企业必须开具严格的票据”,这一硬性规定将有望杜绝伪劣药品的产生。
对于新规给药品零售企业带来资金压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从江苏、辽宁、贵州、云南等14个省市的调查信息看,大约有15%的零售企业已经基本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相关条件,预计有20%的零售企业可通过自身努力获得认证。也就是说,60%左右的零售企业将可能被淘汰出局。
摘自《中国经营报》